证监会将继续打击新型操纵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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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日前通报了证监会今年以来处罚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并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稽查执法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北京综合讯)中国股市监管层表示,将持续保持打击内幕交易的高压态势、打击新型操纵市场行为,以及鼓励上市企业增持等,维持股市稳定。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了上述的表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4日通报了证监会今年以来处罚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并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稽查执法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上交所也在周五表示,近期落实证监会前期出台的各项稳定市场举措,积极鼓励沪市上市公司综合采取增持、回购股份等措施稳定股价,并完善了股东窗口期不得增持股份等限制性规定,为股东增持创造了更为宽松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中国7月初发生股灾后,政府采取一系列救市措施,包括禁止上市公司高管及大股东售出持股,鼓励他们增持股份,为期半年。

据上交所统计,7月1日以来,沪市共有456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股份增持计划或实施了股份增持。其中,已实施增持的上市公司共266家,完成增持股票19.21亿股,增持金额246.51亿元(人民币,下同,54.45亿新元)。此外,已有16家公司发布回购股票方案,11家公司发布股权激励计划,22家公司发布员工持股计划。

同时,上交所继续坚持依法监管、违规必究,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减持股份行为。近期已处理了六件涉及股东和高管违规减持股份案件,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另有八违规减持案件正在依法处理过程中。

允许券商参与场外股权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另一方面,中国证券业协会上周五发布及实施《证券公司开展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试点办法》,允许证券公司进行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但要求券商应以自有资金参与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券商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50%,为单一融入方融资的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5%。

证券业协会称,试点办法的实施,是为指导证券公司开展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股票质押式回购,通俗地解释,就是上市公司股东短期融资,通过这种方式,股东既可保住股权,又能盘活资金。中国于2013年开始推出这一业务,但质押的股票限于沪深两个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发展至今,券商已逐渐取代信托、银行,成为融出方的主流。

与银行、信托等相比,券商在质押回购业务上的优势在于,可以提供更高的折扣,且业务办理手续简单。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证券行业总净资本6800亿元,截至今年3月,股票质押融出资金总额约3000亿,比率不到50%。但为了限制杠杆,中国证券业协会3月间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要求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融入方准入、标的证券、业务持续管理和违约处置管理等。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国证券业协会此次发布实施《证券公司开展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试点办法》,意味着场外市场挂牌的股票可以作为标的进行质押回购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OTC)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是指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所进行的股权交易。

至于符合交易规定的股权主要是指两类,一是在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即俗称的“五板”市场股票;二是在符合条件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转让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也即俗称的“四板”市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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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15年7月27日 1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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